第1条(目的)
本条款旨在规定 Pongdang Mango Trip(PDMG TRIP)(以下简称”公司”)所提供的旅游产品预订及取消相关事宜中,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、义务及责任事项。
第2条(适用范围)
① 本条款适用于公司提供的旅游产品(观光、体验、导游导览等)。
② 非由公司直接策划·制作的机票、酒店住宿、独立运输服务等不适用本条款。代理上述旅游要素时,优先适用各供应商的条款及取消规定。
第3条(预订取消方法)
① 用户应以书面形式(电子邮件、官方聊天渠道、网站)表明取消意向。
② 取消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 09:00~18:00(周六、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③ 工作时间以外提交的取消请求,取消手续费将以下一个正常工作日为基准进行计算。
第4条(取消手续费及退款标准)
因用户自身原因解除旅游合同时,根据取消请求受理日期(以工作日为准),按以下标准收取取消手续费:
* 旅游开始30天前通知:退还全部旅游费用(100%)
* 旅游开始29天前 ~ 15天前通知:扣除旅游费用的10%后退还
* 旅游开始14天前 ~ 8天前通知:扣除旅游费用的30%后退还
* 旅游开始7天前 ~ 4天前通知:扣除旅游费用的50%后退还
* 旅游开始3天前 ~ 当天通知或未出席(No-Show):不予退款(产生100%取消手续费)
第5条(特别条款及全额退款事由)
用户因下列各款事由提出取消请求时,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(诊断书、意见书等)的情况下,将不收取取消手续费,全额退款:
1. 因用户本人疾病或受伤导致无法参加旅游的情况(须提供包含旅游当日在内的医生诊断书)
2. 因用户本人突发住院或手术导致无法出行的情况
3. 用户本人的直系尊亲属、直系卑亲属及三亲等以内亲属死亡的情况(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诊断书)
4.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航班/船舶等停航,客观上无法出行的情况(须提供停航确认书)
第6条(因公司原因导致的取消及变更)
① 因未达最低出发人数而取消:招募不特定多人的一日游等(普通招募旅游)未达最低成团人数时,公司可在旅游开始48小时前通知用户并解除合同,此时通知即日全额退款。(但根据客户申请单独进行的独立定制旅游,不适用本人数不足取消条款。)
② 因延迟通知的赔偿: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人数不足通知而延迟通知的,依据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,除退还定金外,另行向用户支付损害赔偿标准金额。
③ 因不可抗力事由(如自然灾害、传染病扩散、政府行政命令等)导致无法进行旅游时,公司可取消旅游,此时不收取手续费,全额退款。
第7条(退款处理期限)
① 退款将于取消确认之日起5~7个工作日内处理。
② 信用卡结算的情况,因信用卡公司及PG公司的原因,款项退还至原卡可能需额外时间。
③ 所有退款金额原则上以与用户最初结算方式相同的方式进行返还。
第8条(参加者转让及行程变更)
① 用户可在旅游开始7天前通知公司,将参加者资格转让给他人。但因转让产生的实际费用(门票重新出票、保险变更等)由受让人承担。(本条款作为依据《国内旅游标准条款》第6条的特别约定适用。)
② 因单纯变心或个人原因导致的行程变更,按取消原预订(适用第4条标准)后重新预订的流程进行。
第9条(不予退款及例外事由)
① 旅游开始后,因用户个人原因中途下车或未能部分参加旅游的,不予部分退款。但因疾病、事故等不可避免的事由导致旅游中途终止的,依据《国内旅游标准条款》第15条进行结算并采取必要的送返措施。
② 未能提交第5条规定的正式书面证明材料的疾病及受伤事由,不予退款。
③ 因迟到未能赶上旅游巴士或导游集合的情况(视为当天取消)。
第10条(其他事项)
① 本条款未明示的事项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、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告示《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》及《国内旅游标准条款》。
② 本条款通过发布至公司官方网站及预订平台即发生效力,用户完成预订即视为同意本条款。
